咱就说说那欠款1000元不还的事儿。就好比有个员工找咱借了1000块,一开始咱想着都是同事,就跟他友好地商量,说“你看这1000块啥时候能还,咱得有个期限和方式呗”,这就跟协商还款期限和方式一个样,成本低还不伤和气。可要是这员工油盐不进,咱就不能客气,得赶紧给他发个正式的书面催告函,就跟老师给学生下最后通牒似的,明确告诉他“限你在多少天内把这1000块还给我,不然可别怪我不客气”。要是这催告函也跟泥牛入海似的没个动静,那咱就有充分的理由拿着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证据,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告他去。想象一下,咱在法庭上那是底气十足,把那些证据往法官面前一摆,就跟摆着一座小山似的,证明咱和这员工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那是明明白白的。法官一看,证据确凿,通常都会支持咱的诉求。等判决生效了,这员工要是还跟没事人一样不还钱,咱可就不客气,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把他银行里的存款给冻结了,想跑都没门;或者把他值钱的东西给查封、扣押了,让他知道欠钱不还的后果。而且,整个过程中咱可一定得把这些证据保管好了,就跟宝贝似的,可不能弄丢了,不然到时候有理都说不清,咱可不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这么白白被侵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