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别小瞧了这殴打未成年人造成轻微伤的事儿。就拿一个员工来说,要是他一时冲动,对那未成年孩子下了手,那可就麻烦。
在民事方面,那受害的未成年人就像是受伤的小树苗,有权让这个“犯错”的员工承担起损害赔偿的责任。就好比孩子去医院看病,花的医疗费,还有照顾他的护理费,以及来回的交通费,这些都是为了治疗和康复而支出的合理费用,都得让那员工给赔。
再说说行政责任,那可就相当于给这员工套上了一个“紧箍咒”。要是他真的殴打了未成年人,那很可能就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像是被拘留几天,或者被罚款几百块。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那就要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要是情节比较轻的,也得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要是这员工能主动去消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违法后果,并且还取得了被侵害人的谅解,那情况就不一样,说不定就可以减轻处罚,甚至有可能不予处罚。这就像是给了他一个重新改正的机会,让他知道错了,以后可不能再这样做。所以,大家可别一时冲动,做出这种伤害别人的事儿来,不然后果可严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