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的这个大舞台上,那被告要是被传票传唤了,却没啥正当理由就死活不到庭,这时候法院那可是毫不留情地可以来个缺席判决。就好比一个员工明明接到了公司让他去参加重要会议的通知,可就是找各种借口不去,那法院就会按照规定来进行判决,这可一点都不会影响到整个案件的审理和最终的判决。
而原告,那可得提前把证据准备得足足的,像借条这种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关键证据,还有转账记录这种能说明借款金额的重要凭证,都得好好准备着。就好像一个当事人要打官司,得把自己手里的各种能证明自己有理的东西都拿出来,交给法院,让法院去仔细审查判断。
等缺席判决下来后,如果那被告还是死皮赖脸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就有厉害的武器,那就是依据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去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法院那可是拥有绝对的权力,能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让他的财产没法随便动;能扣押,把他的东西暂时扣下;能冻结,让他的钱暂时不能用。通过这些措施,就能实实在在地帮助原告实现自己的债权。总之,不管被告出不出庭,原告的合法权益都不会被轻易放过,都能得到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