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中国的刑法范畴里,那“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可不能随随便便就定下来。就好比盖房子得打好地基一样,确定基准刑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
先说犯罪的性质,要是犯罪行为特别恶劣,比如恶意伤害他人,导致对方重伤甚至残疾,那这性质可就严重,基准刑肯定得往高处定。再看情节,要是犯罪过程中手段极其残忍,还故意挑衅执法人员,那情节可就恶劣到不行,基准刑不得往七年那档靠靠。
再说社会危害程度,要是这犯罪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恐慌,让很多人都觉得不安全,那危害程度可就大了去,基准刑肯定得重些。
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也很重要,要是有预谋地去犯罪,动机还特别卑劣,那主观恶性就大,基准刑就得高。要是有前科,还屡教不改,那这人的人身危险性可就大,基准刑也得往上提。
犯罪后的表现也不能忽视,要是主动自首,还协助警方破案,那这表现多好,基准刑就能往下调调。要是积极赔偿损失,让受害者得到了一些补偿,那也能在基准刑上有点优惠。
而且,相关的司法解释和量刑指导意见就像是一把尺子,得照着这把尺子来综合考量,根据具体案件的各种情况,才能准确地确定基准刑,可不能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