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那被告不出庭应诉,那可真是后患无穷。就好比你去参加一场重要的比赛,你却无故缺席,那裁判不得根据对方的表现来判分,这对被告来说就跟那比赛缺席被扣分一样惨。
你想想,在财产分割这块儿,那可是关乎着真金白银。被告要是不出庭,就没法跟原告针锋相对地辩论到底该怎么分这些财产。原告说咋分就咋分,那被告的利益可就妥妥地被忽视。就像两个小孩分糖果,一个小孩不在场,另一个小孩可就可以把糖果全往自己怀里搂,这对被告来说多不公平。
再说说子女抚养问题,那可是孩子的未来。被告不出庭,就没法表达自己对孩子的关爱和抚养意愿。法院只能根据原告的说法来决定孩子归谁抚养,这就跟猜盲盒似的,万一猜不对,那孩子的成长可就受到影响。
不过,如果被告真有特殊情况没法出庭,那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理由也是个办法。就好像你去学校请假,得跟老师说清楚为啥请假,不然老师也不知道咋回事。这样至少能让法院了解到被告的难处,也能尽量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所以,咱还是建议当事人积极出庭应诉,别给自己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