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情况通常有以下这些:
第一种情况是没有明确规定保证期间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就好像一个时间的区间没有被清晰地界定,让人摸不着头脑。
第二种,是约定的保证期间表述得很模糊,例如“保证责任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时止”,这样的表述就比较含糊,不太容易确定具体的保证期限。
第三种是仅仅约定了保证期间的长度,但是却没说明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这就好比只知道一个时间段的长短,却不知道这个时间段是从哪里开始的。
第四种是对于阶段性保证来说,没有清楚地界定每个阶段的开始节点、结束节点以及保证责任的范围。
在法律层面上,要是保证期间约定得不清楚,那么保证期间就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起算,为期六个月。债权人必须在这个期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是错过了这个时间,保证人可能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不过要注意,具体到实际的法律适用以及责任的认定,还得综合考虑案件的其他具体情况和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