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起诉费就撤诉,这在法律程序里那可真是不算啥稀罕事儿。就好比你去法院打一场官司,一开始交了点钱准备好好干一场,结果发现情况不对,不想打了,那就可以选择撤诉。这时候,法院通常就会按撤诉处理,案子就这么嘎然而止,没进入正式的审理阶段。
从法律后果方面来讲,这撤诉一般可不会给当事人再次起诉设置啥大障碍。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这次没买成,下次还是可以去的。当事人完全有权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重新整理材料,乖乖地把起诉费交了,然后再次把官司打起来。
不过,这里面有个事儿得注意。有些案子是有时效限制的,要是你随便撤诉,那可能就会影响时效的计算。比如说,人家规定这个官司必须在两年内提起,你撤诉一次,这两年的时间可就有可能重新开始计算。所以,当事人可得好好掂量掂量,把各种因素都考虑清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撤诉,不然到时候吃亏的可是自己。就好比你约了朋友去爬山,爬了一半觉得太累不想爬了,那你得想想接下来还能不能再去爬,不然错过了爬山的好时机,那可就得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