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的物品后拒不归还,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但这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侵占罪具体是指,以非法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目的,把代为保管的别人的财物,以及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等,都非法地据为己有,并且数额比较大,还拒不交还的行为。
比如说,如果所借的物品价值比较大,同时借用人又有着明确的想要非法占有该物品的意图,就算物品所有人已经进行了合理的催告,但借用人依然拒不归还,那么这种情况就很可能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了。不过,如果所借物品的价值比较小,或者借用人只是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又或者是其他一些合理的原因而没有及时归还,通常是不会构成侵占罪的,很可能只是涉及到一些民事纠纷方面的问题,这时物品的所有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对方返还物品。
总之,要判断是否构成侵占罪,需要综合考虑物品的价值大小、借用人的主观意图到底是怎样的,以及是否经过了催告并且归还的情况等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