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中国,可别以为分居10年以上就跟变魔法似的,能直接把离婚手续给办了。离婚,就跟两条路似的,一条是协议离婚,另一条是诉讼离婚。
先说协议离婚,那可就得夫妻俩人齐心协力,得在离婚意愿、孩子归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割这些大问题上,都能达成统一的意见,然后手拉手一起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这就好比两个小伙伴一起商量着把玩具怎么分,得都同意了才行。
要是选择诉讼离婚,分居10年以上可就成了一个很厉害的证据,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差不多都破裂得差不多。但法院才不会只看这一个证据,就跟法官断案得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一样,法院还会综合其他好多因素,比如说夫妻俩有没有还想和好的可能,是不是还愿意一起生活等等。要是光靠着分居10年这一个条件,那可不够充分,就跟盖房子只打了一根柱子一样,不牢靠。
所以,分居10年以上不一定就能直接把离婚这件大事给办成,得根据具体的情况,一步一步按照法律程序来走才行。就好比爬山,得一步一个脚印,不能想着一下子就登顶。比如说有个员工,他和他对象分居了10多年,一开始他以为只要分居时间到了就能离婚,结果去法院起诉了,法院可没光看分居时间这一个事儿,还问了好多其他的问题,像他们平时还有没有联系,有没有想过要重新在一起之类的。最后法院综合考虑了各种情况,才决定要不要准予他们离婚。这就说明,不能简单地以为分居10年以上就一定能离婚。再比如说另一个当事人,他和他配偶分居10多年了,一直盼着能离婚,可到了法院,法官仔细一调查,发现他们虽然分居了这么久,但其实偶尔还会见面,还有些联系,那这种情况,法院就得再好好斟酌斟酌,到底要不要判他们离婚。所以,法律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可不能想当然。
总之,分居10年以上只是一个可能的因素,在离婚这件事上,可不能只盯着这一个点,得全面考虑各种情况,按照法律程序来办事,这样才能真正把离婚这件事给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