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关键之处就在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而另一方不同意时,法院会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审查。比如婚姻基础,也就是当初两人结合的缘由和情况;婚后感情,婚后生活中的相处状态和情感变化;离婚原因,导致双方想要离婚的具体因素;夫妻关系的现状,当前两人的关系是怎样的;还有有无和好的可能,是否还有挽回婚姻的机会等。
要是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一些法定情形,像重婚,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与他人共同生活在一个住所;实施家庭暴力,对对方进行身体上的伤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进行精神或身体上的折磨并抛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多次沉迷于赌博或吸毒无法自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然而,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并且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可能就会判决不准离婚。不过,原告在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出现的情况下,过了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诉讼,法院一般就会判决离婚。总之,法院能否判决离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