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盗伐林木罪的范畴里,“林木”一般指的是那些生长在林地上的树木以及竹子。这里面既包含天然形成的林,也涵盖人工培育的林,不管是已经长成的成熟林,还是还处于幼嫩阶段的林子,都属于“林木”的范畴。
从法律层面来讲,对于林木的界定,并不是依据其经济价值的高低,也不是看它是否已经成材。也就是说,哪怕是那些正处于幼苗时期的树木,只要它们符合森林资源的相关范畴,都能够被认定为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特殊用途的林木,像那些具有重要生态保护意义、科研价值的林木,或者是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内的林木,在盗伐案件中,其法律认定以及相应的处罚往往会更加严格。总之,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这一概念,有着明确的法律界定和规范,在司法实践中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