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伤残鉴定费和诉讼费的事儿。就好比说有个员工遇到了工伤,得去做伤残鉴定,那这鉴定费,就跟他说:“你先垫着,等案子判完就知道谁该出这笔钱。”要是最后员工胜诉了,那这鉴定费就跟那败诉方说:“你得把钱给垫上,谁让你败诉。”要是双方都有责任,那就跟他们俩说:“你们俩得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担这笔鉴定费,可别耍赖。”再说说诉讼费,就跟那原告说:“你先把诉讼费交了,等案子有个结果再说。”一般情况下,如果原告胜诉了,那败诉方就得把诉讼费给交了,就好像是败诉方做错了事,得给原告一个补偿。但要是原告自愿承担诉讼费,那也没问题,这就跟人家自己的选择有关。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就会像个公正的裁判一样,根据案子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双方各自要负担多少诉讼费。要是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了,法院也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合理地决定他们各自要出多少钱的诉讼费。这就好比大家一起参与了一场官司,输了的就得按照自己的责任来出这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