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从开始立案起诉到正式开庭,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标准,因为这会受到好多因素的影响。
一方面,法院得把起诉状副本以及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而这个过程所花费的时间是不固定的。要是被告能够顺利地接收到这些文书并且及时做出回应,那整个流程就会快一些。
另一方面,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当时的案件数量也是非常关键的因素。要是案件比较简单,那么很可能就会比较快地安排开庭,一般情况下大概在一两个月左右就能开庭;但要是案件比较复杂,或者法院当时的案件积压得比较多,那可能就需要好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开庭。
不过,民事诉讼法有规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该从立案之日起在六个月之内审结完毕;而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要在三个月之内审结完毕。所以,您得有耐心,等待法院给您通知,同时,也可以和负责审理您案件的承办法官保持适当的沟通,这样就能更好地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