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费用的承担一般遵循这样的原则:
首先,案件受理费是由原告预先交纳的,不过最终的承担方是败诉方。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形来决定双方分担诉讼费用的比例。
在诉讼进程当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其他的费用,像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以及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时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以及误工补贴等这些费用,是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代为收取的。
另外,关于律师费的承担问题,要视双方是否有约定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通常情况下就是谁委托了律师谁就支付这笔费用。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里,比如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等这类情况中,胜诉方的律师费是可以由败诉方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