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好比两个人闹矛盾,一开始和好了,还签了和解协议,那按常理说,对方一般就不会再去起诉。就好像两个邻居吵架,和好了还写了个保证书,那大家就觉得这事应该就这么过去了。
但是,如果出现了那些特殊情况,对方就有可能又跑去起诉。比如说,和解协议就好像一座摇摇欲坠的桥,要是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那这桥就不结实。就像一个员工,他被老板骗了,签了个不公平的和解协议,那这协议就跟没签一样,对方当然可以去起诉。
还有,要是和解协议就像个漏勺,没把所有的争议事项都装进去,那对于那些没装进去的部分,对方就跟没和解一样,当然有权通过诉讼来解决。就好比一个当事人,和解协议只解决了一部分问题,那剩下的那些事儿,他当然可以去法院打官司。
另外,要是一方跟个调皮的孩子一样,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那对方肯定不干,肯定会跑去起诉让他履行义务。就像一个员工明明答应了和解协议里的事情,结果转头就不认账,那老板肯定得去法院讨个说法。
所以说,和解协议虽然有一定的约束力,但真不是绝对能阻止对方再次起诉的。要是你担心对方起诉,那就得好好审视一下和解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可别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