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诉离婚调解这事儿。就好比咱去超市买东西,不一定非得进了那个大的购物区(开庭)才能把事儿给解决。有时候,在超市门口(庭前)就能把事儿给谈妥,这就是调解。
要是调解这事儿成了,就跟超市结了账拿了小票(出具调解书)一样,双方都认可的事儿就这么定,那离婚纠纷也就这么轻轻松松地解决掉,不用再折腾来折腾去的。
可要是在超市门口没谈拢(庭前调解不成),那就得进大购物区(进入开庭审理程序)好好掰扯掰扯。不过,就算进了大购物区,法官那也还是会再努努力,尝试着让双方再谈谈(再次尝试调解),看看能不能找到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办法。
这里得提醒大家,调解这事儿,必须得遵循自愿原则,不能强迫谁谁谁接受啥方案,就跟在超市不能强迫人家买东西一样。调解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和和气气地把婚姻这事儿给解决,尽量别给双方和家庭带来啥不好的影响,让大家都能好好地往前走。你想想,要是能在超市门口就把事儿给解决了,那多省事,不用在大购物区里折腾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