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程序的这个大舞台上,那可真是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就好比说,有个员工,他真的是手头紧,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这时候,一般可不会直接就把他给拘留。就好像一个人穷得叮当响,连自己都快养活不了了,那咋能说拘留就拘留,这也得讲点道理。
但是,如果执行局传唤这个员工,那他可得积极配合,好好跟人家说明情况。要是这个员工明明有能力履行那些义务,却故意不履行,或者偷偷地把自己的财产藏起来,或者干脆把财产转移走,就想着逃避执行,那可就糟,搞不好就会面临拘留这种强制措施。比如说有个员工,他明明有钱,却就是不还给人家,还把钱藏得好好的,这不是明摆着要耍赖,那法院肯定不会放过他的。
法院,会仔细地审查这个员工的财产状况和他的履行意愿。要是这个员工能诚实地说明自己经济上的困难,还能提供一些相关的证明文件,并且表示自己特别愿意配合执行工作,还能制定出一个可行的还款计划,那通常是不会被拘留的。相反,如果这个员工态度特别消极,就跟个没事人一样抗拒执行,就算他当下是没钱,那也可能因为他妨碍执行的行为而被采取拘留措施。就好像一个人明明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却偏不做,还跟执行人员对着干,那可不就得受点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