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判刑幅度得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在生产或销售的食品里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那种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那么就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罚金。
要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的情节,那就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也得处罚金。要是导致了人员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按照刑法规定,就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要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的判刑年限,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这些方面,还有犯罪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进行综合考量。比如犯罪的手段是否恶劣、掺入的有毒有害物质量有多大、对多少人的健康造成了影响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判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