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那受伤这事来说。一般来讲,受伤后40天就去做劳动能力鉴定,那可真的是有点早。劳动能力鉴定这事儿,那可是得在伤情相对稳定,治疗都终结了之后才能去做。就好比说一个员工不小心受了伤,那可不能着急忙慌地就去做鉴定。《工伤保险条例》都明文规定,职工要是发生了工伤,得等治疗之后伤情相对稳定了,要是存在残疾,还影响劳动能力了,这时候才应该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过,到底能不能在受伤40天后就去做鉴定,那可不能一概而论,得综合好多因素。要是员工受伤的情况比较轻,恢复得还挺好的,那也许40天后去做鉴定是可以的。但要是受伤的情况特别复杂,40天那通常根本就达不到稳定的状态,这时候要是去做鉴定,那可就容易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就好比一个员工摔断了腿,要是40天的时候腿还肿着,没怎么消肿,这时候去做鉴定,那结果肯定不准确。所以,建议大家一定要咨询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这样才能得到更准确、更权威的答复,可别瞎猜瞎做,不然到时候吃亏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