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参赌人员是否构成赌博罪,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考量。通常来讲,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出现了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情况,那么就会构成赌博罪。
所谓聚众赌博,一般是指组织了3人以上进行赌博。比如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又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等这些情形。
而以赌博为业,意思就是长期反复地参与赌博,把赌博当作自己主要的生活来源,或者是用于挥霍的来源。
要是参赌人员只是偶尔参与一下赌博,而且赌资也比较小,这种情况下是不构成赌博罪的。不过,他们仍然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总之,要确定参赌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就得综合考虑他们参与赌博的形式、频率以及赌资的大小等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