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里,那可真没“青春损失费”这么个说法。就好比说,咱不能因为谁年轻过,就要求对方赔偿什么“青春损失费”。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那可是有明确规矩的,主要就是遵循公平原则。
比如说,一对夫妻要离婚,得先看看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分。要是男方犯了错,像重婚,跟别人同居,对老婆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之类的,那无过错的女方在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利去请求损害赔偿。但这跟“青春损失费”可完全不是一码事。就好像一个人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那他得按照东西的实际价值来赔偿,而不是说因为这东西曾经很新很值钱,就要多赔好多钱。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先是由双方自己商量着怎么处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决。会特别照顾子女的利益,还有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就好比说,财产大部分可能会分给无过错的女方,因为她在婚姻中受到了伤害。这就是法律为了维护公平和正义而制定的规则,可不能随便冒出个“青春损失费”来打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