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诉离婚的事儿,那可真是得把法律条文弄清楚。就拿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来说,这就像是给离婚案件找个“家”,一般都得在被告的“家门口”打官司。可要是出现特殊情况,比如那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这就好像被告出门旅游去了,一去就是一年多,那这时候原告起诉离婚,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就像是原告把离婚的事儿给“搬”到自己家这边来处理。
再说说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情况,这就好比夫妻俩一起出门闯荡,一去就是一年多,谁也不在原来的住所地。那这时一方起诉离婚,就得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
比如说,有个员工和他的配偶都在外地打工好多年,突然有一天员工想离婚,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到底由哪个法院来受理。要是员工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那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就有可能受理;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那就得看被告有没有经常居住地,有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没有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所以,一定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可不能瞎弄,不然可就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