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里的保证期间事儿。就好比说,这主债务就像是一座大山,得慢慢去还清。那借条里的保证期间,就像是给这座大山加固的绳子。
要是借条里没说保证期间是多久,或者说得模模糊糊的,那这保证期间就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那天开始算起,一共是六个月。这就好像给大山加固绳子得有个时间限制,过了这六个月,这绳子的效力可就没。
要是约定了保证期间,那就得按约定的来。可要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还早,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一起到了,那这就跟没约定差不多,就跟那绳子没起到加固作用一样。
咱得注意,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要是不赶紧去找保证人让他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就可以不用再承担责任,就跟那绳子失效了一样。所以,作为债权人,可得及时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别让那绳子白白失效。作为保证人,也得清楚自己的责任期限,别到时候被人冤枉。就好比员工向公司借钱,得把这些保证期间的事儿搞清楚,不然到时候麻烦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