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的担保期限。就好比说,你借给员工或者当事人一笔钱,让他写了借条,这里面的担保期限那可是有讲究的。要是双方事先约定了担保期限,那就按照约定来呗,这就跟咱俩提前说好啥时候该还钱、担保人啥时候该担责一样。可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得模棱两可的,那保证期间就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整整6个月。
咱举个例子,就像员工借了你钱,说好半年后还,要是没约定担保期限,那从这半年到期后的6个月内,要是你没找担保人要钱,那担保人就不用担责。要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还早,或者跟主债务履行期限一块儿到期,这就跟没约定没啥两样。要是约定保证人得一直担责到主债务本息都还清为止,这就属于约定不明。
所以,债权人可得留点心,密切关注着担保期限,可别到时候过期了才想起来找担保人,那可就晚,人家可不认账咯。一定要在担保期限内,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让担保人乖乖地承担起责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