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涉及起诉欠钱的案件,只要咱最后胜诉,并且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像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之类的,并且对方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还款的义务,那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可不能单纯地以起诉的次数来决定到底执不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有这些:得有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这就好比是咱打官司赢了的那张“通行证”;然后,债务人得没有按照这个法律文书去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是人家乖乖履行了,那也就没必要去申请强制执行;还有,申请必须得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来,可不能过期了才想起来。
不过,这里得提醒一下,申请了强制执行并不一定就能百分百把欠款给追回来,这还得看债务人实际的履行能力和他的财产状况到底咋样。要是债务人真的没有啥财产可以用来执行了,那可能就会暂时把本次的执行程序给终结掉,等以后要是发现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了,再接着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