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的理赔范畴里,医疗费用有着明确的界定。它主要涵盖的是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受伤治疗所支出的各项直接费用,像是去医院进行诊疗所花费的费用,购买药品的医药费,以及住院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等等。这些都是直接与受伤治疗相关的费用,是医疗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而律师费则属于因当事人主张自身权利而产生的间接性费用。通常情况下,除非在相关的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表明在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中,律师费应由对方承担,或者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败诉方需要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否则律师费就由委托人自己来承担。比如,在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中,并没有法律硬性规定责任方必须承担律师费。只有在一些特殊的调解或和解过程中,双方经过协商约定由责任方承担律师费时,责任方才可能需要支付这笔费用。所以,总体而言,在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情形中,律师费是不会被算作医疗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