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在业内经常称作“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的级别共分为三级:重伤、轻伤和轻微伤。其中重伤和轻伤又分一级、二级。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术语和定义部分是这样描述的,“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其中,“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