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范畴内,当父母离婚之后,有这么一个规定,那就是孩子一旦满了18岁,一般来说就不再有抚养费这回事。为啥?因为18岁在法律上通常被当作成年,这时候孩子就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己去独立生活。
不过,要是孩子虽然已经满了18岁,但还在学校里读高中以及高中以下学历的教育,又或者是因为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是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这些不是由于孩子主观原因导致的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那父母还是有义务去支付抚养费的。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怎么支付以及支付的期限之类的,得由父母双方去协商解决。要是双方协商不下来,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各种因素来进行判决。这样就能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不同的阶段都能得到应有的照顾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