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债务在离婚后是否由夫妻共同承担,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倘若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求,像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方面,或者是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夫妻一起经营的生意所产生的债务,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背负的债务,那么即便离婚了,夫妻双方依然得共同承担这些债务。
然而,如果一方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行为导致的,比如另一方私下进行个人赌博,将大量钱财输光而产生的债务,或者是因为吸毒等违法活动所引发的债务,又或者债权人在借款时就明确约定这是个人债务,那么在离婚后,另一方就无需对这些债务负责。
此外,要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已经约定了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也知晓这个约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以一方的个人财产来清偿相关债务。
总之,判断婚内债务在离婚后的承担问题,必须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用途、夫妻之间的约定以及债权人的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