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既定的法律体系当中,当一位老人离世后,女儿一般来讲是拥有参与遗产分配的权利的。然而,要确定具体的分配方式,那可就得考量诸多的因素。
倘若老人提前留下了合法且有效的遗嘱,这份遗嘱清清楚楚地写明了遗产的分配方式以及分配对象,那么就一定要按照这份遗嘱来执行。要是没有遗嘱存在,那就得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办理。在法定继承的范畴里,子女(这里面自然也包括女儿)被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这就意味着女儿有权和其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像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一起,对遗产进行平均分配。不过,这里面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有些继承人在老人在世的时候,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就可以在分配遗产的时候适当多分得一些;而要是有某些继承人明明有能力去赡养老人,却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那他们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可能会少分,甚至是不分。
总而言之,女儿在法律层面上是有权利分得老人遗产的,但是具体能分到多少份额,那可就得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准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