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注赠与时间
要确定赠与行为是不是在夫妻关系还存在的时候发生的。要是在这期间一方私自把夫妻共同财产送给别人,还超出日常开销范围,这赠与行为的效力不确定。
(二)明确赠与人意思
弄清楚赠与人是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想法去赠与。要是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送,通常不能算夫妻共同赠与。
(三)审查受赠人情况
看受赠人是否知道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赠与人没独自处分的权利还接受,这种情况赠与可能无效;要是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就得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