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离婚案件范畴内,律师费的承担有着特定的原则。通常来讲,一般都是由聘请律师的那一方独自承担律师费。不过,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里清清楚楚地约定了律师费由谁来承担,那肯定就得按照约定来。而且,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就像有一方故意把财产藏起来或者偷偷转移掉,这种恶意行为引发了诉讼,法院就会根据案件的具体实际情况,好好斟酌一下,有可能会酌情判定让败诉方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律师费。
但是,这可不能一概而论,法院在决定到底由谁来承担律师费的时候,会把案件的性质、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以及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好多好多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所以,可不能简简单单地就觉得离婚案件中的律师费就一定得由败诉方来承担,这里面的情况可是很复杂的,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