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保证的情形下,那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一直到六个月后结束。而在连带责任保证里,如果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保证期间,那就得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在这六个月之内,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就可以免除这方面的责任。
要是已经约定了保证期间,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不过,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还要早或者是刚好相等,那就相当于没约定;要是约定了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一直到主债务的本息都还清为止之类类似的内容,这就属于约定不明确,这种情况下,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为期二年。
总而言之,借款担保人的有效期,得根据具体是哪种保证方式,还有有没有约定等这些实际情况来准确确定,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