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的构成标准其实主要就围绕着两个方面来展开。
其一,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这里的营利目的可不是偶尔玩玩图个乐呵,而是有着明确的赚钱想法。
其二,要么是聚众赌博,要么是以赌博为业。
就拿聚众赌博来说,通常是要组织3人以上一起参与赌博活动。而且,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得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要到5万元以上,参赌的人数累计也得有20人以上等这样的情形才算是聚众赌博。
以赌博为业,意思就是把赌博当作自己主要的生活来源,或者长期都在从事赌博活动,就跟工作一样。
另外,要是明明知道别人在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还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或者费用结算等这些直接的帮助,那可就要以赌博罪的共犯来论处。不过,在具体的案件中,可不能简单地看这几个标准,得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和证据,这样才能准确地认定到底是不是构成了赌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