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这片土地上,当遭遇交通事故且对方负全责时,通常情况下,律师费得由聘请律师的那一方先把钱给垫上。不过,在一些特别的情形之下,打赢官司的那一方是有权利请求法院让败诉方去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的。
通常来讲,法院在决定是否支持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这个问题时,会全方位地去考量案件的具体状况。像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要是案件情节很复杂,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需要仔细梳理和分析,那法院可能就会更倾向于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还有争议金额的大小也很关键,金额越大,往往意味着律师在案件上投入的精力和时间更多,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可能性也就更大;
另外,双方在整个事故中各自的过错程度也得考虑进去,如果一方过错明显较大,那让其承担律师费也显得比较合理。
要是双方在之前的合同里已经明确规定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那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但要是合同没约定,并且也不属于法律规定中必须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那种情况,那一般还是得由聘请律师的那一方自己来承担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