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纠纷的领域里,当事人拥有这样一个权利,那就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去代为参加开庭。这里的代理人主要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这两种类型。法定代理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来代表那些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参与诉讼活动的;而委托代理人,那可是基于当事人自己的授权才可以进行相关事务的。
当委托代理人的时候,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亲自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这个授权委托书里面得清清楚楚地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具体的代理事项是什么,以及所拥有的权限范围还有代理的期间等等这些重要的信息。
不过,在离婚案件这里可有特殊的规定,除了那些自己确实不能表达意思的情况之外,当事人还是应该亲自出庭的;要是真的因为一些特别特殊的情况没办法出庭的话,那就必须得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意见。
总而言之,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种条件,找人去代理开庭这件事是完全可行的,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