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那些满足起诉条件的案件,是应当予以受理的。要知道,调解不成并不能成为法院不予受理的合理借口。
在这之前,您得仔细确认自己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比如说,必须得有明确的被告,这样法院才能知道该告谁;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明确自己想要达到什么目的;还得有真实的事实依据,不能凭空捏造。并且,这个案件还得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不能超出法院的权限。
要是您觉得法院不受理的决定有误,那您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书。这份裁定书送达给您之后,您有权利在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另外,您也可以重新认真地审视一下自己的起诉材料,仔细检查看看是否有遗漏的地方或者不规范的地方。如果有,就赶紧进行补充和完善,然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能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