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众多情况中,离婚双方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子女支付扶养费至子女年龄到达18岁为止。然而,若子女已经年满16岁且未满18岁,他们通过自身的劳动而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作为日常生活保障,并且他们所处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能够得到维护时,父母则有权力终止对子女的扶养费用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