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可由各地警方实施,假如犯罪行为发生或犯罪嫌疑人所在位置属于异地,该异地公安机关享有且必须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权力与义务。这种状况通常发生在为提升案件的侦查效率以及案件处理便利性的考量下。然而为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及人权保障,异地拘留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和制度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