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法院判处拘役或逮捕之后,申请暂予释放往往较为困难,然而并不排除在某些特殊状况下仍然存在此类可能。若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新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不具备继续关押的必要条件,亦或是发现存在可能对案件性质和量刑标准产生决定性影响的重大变故,那么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这类申请获得批准的概率相对于其他情形来说通常比较渺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