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又称“非吸罪”)调查的过程中,其涉及到的审计费用往往是由负责侦查该案的行政机构先行垫付的。但若在案件最终判定结果中明确提出了涉事者须担负部分相关费用,那么这笔费用便会毫不意外地落到其肩上。在某些特例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文件或双方签订的合约协议等,亦有可能在这些规范性或契约性的规定基础上来确定审计费用的分摊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