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肺心病以及肺气肿患者在申请取保候审时能否获得批准这一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评估。一般而言,若病情恶化至威胁嫌疑人生命健康的程度,同时也无法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那么此类情况很有可能具备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条件。然而,就具体个案而言,决定是否能够成功申请取保候审,还需要结合案件的性质、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可能面临的刑罚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