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私营企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为,行为人未经许可擅自将受托代为管理的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且经多次催促仍未能如期归还的情况下。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则通常设定在人民币一万元及以上。倘若行为人所侵占的系他人遗失物或埋藏物,那么“数额较大”的标准则可能调整至人民币五千元及以上。实际处理案件时,会全面权衡财物的实际价值、占有的方式方法以及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多种因素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