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收到的退款折扣一般情况下并不被认为是行贿罪。换句话说,行贿罪是指以获取不公正、不合法的利益为目的,通过提供财物给国家公职人员以实现此目的之行为。收到退款折扣更多时候是处于被动接收财物的一方,而非主动实施给予行为,因此这种行为同行贿罪存在重大的区分和不同。然而,若在收取退款折扣之后,反而为了给予者谋求到了不正当的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将有可能涉及到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甚至触犯更为严重的刑法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