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判某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殴打的问题上,必须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从严谨的法学立场来看,殴打这一概念特指那些指使、蓄意地对他人实施具有暴力性质的行为,且这种行为已经给对方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对于“推”这样的行为,如果过于用力以至于使受害者失去平衡、摔倒或者引发其他形式的身体伤害,那么被认为是偏离常规的“推搡”行为,极有可能被定性为殴打罪行。然而,若该行为人施加的力量极为微小,没有造成可见的实际伤害,那么通常很难将其归类为殴打行为。因此,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实施推搡的方式及力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害结果。在司法实践的严肃过程中,我们会采取全面而细致的证据收集工作,其中涵盖了证人证词、监控录像、伤情鉴定等等多种手段,以便准确评估该行为是否符合殴打特征及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