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常规情况,强制执行权通常由制作并发布生效法律文件的法院或者与其属同等级别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区域的法院行使。在具体操作实践中,一旦经一审法院裁定且具备效力的判决书生成后,通常由该一审法院担任执行的主要任务。然而,若被执行的财产位于其他行政区划,那麼该财产所在地的相关法院同样具有进行强制执行的权力。此举旨在促进执行工作的高效运作,提升执行的实际效益,从而更好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法定权益。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执行活动中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状况,例如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得非常困难、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等,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对执行的进程及成果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