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复查决定所用时长,一般主要受到案件复杂性与具体细节的影响。普遍而言,若涉及法定不起诉,检察院有责任在指定的公诉阶段适时做出决策。而关于酌定不起诉,检察院在全面分析案件状况之后,需要综合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等要素,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做出特定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在收到由公安机关提交的起诉文件后,应在一个月以内依法做出相关决议;对于严重且复杂的案件,还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的期限。倘若案件需要进行补充调查研究,那么需从补充调查研究开始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所以,尽管检察院在做出不起诉决定上并无绝对固定的标准,但是都会遵照严格法规的要求,在此基础之上在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各种决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