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倘若在执行30日的拘留期之后,仍旧缺乏充分的证据来证实罪行,警方往往会决定不予报请逮捕。然而,逮捕一个嫌疑犯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明确地、充足地证明该人士涉嫌犯罪事实,同时,这种证据显示罪犯可能将面临至少一年有期徒刑或更严重的处罚。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30天,在此期间,负责调查的机关应当尽最大努力搜集充足的证据以支持他们对案件的指控。假如经过整理之后发现的证据不足以构成足以逮捕的依据,那么警方通常不会提交申请逮捕令。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可能会选择更改现行的法律限制,如准许被拘留人保释外出等待审判,或者在公诉机关的监控之下进行日常生活。但是,所有的决策都必须服从于案件的具体性质、情节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复杂考量。另外,假设负责调查的机关坚信尽管当前掌握的证据尚显不足,但是只要进一步展开深入调查就能获得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指控,那么他们也是有权利提出申请逮捕令的。因此,最终决定是否报请逮捕将会基于所搜集到的证据质量,及其与具体案件状况之间的关系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