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从立案调查至归档落幕所需跨越的30个自然日,此期间的计算普遍依据“自然日”制原则。所谓立案之日,通常特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正式决定启动对案件进行侦查或起诉审查程序的日期。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30个工作日并不包含在犯罪嫌疑人为进行精神病鉴定所必须的持续时间内,亦或是由于某些特殊情况而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得以延长的时间段。此外,如若其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恰逢法律规定的节假日,则应依据节假日结束之后的首个工作日作为计算这个期间结束的时段。在此期间,负责侦办案件的机构须高效推进案件的初期侦查工作,并尽全力完善相关证据材料。若案件性质较为复杂,证据收集存在困难等因素,侦查机关有权依法申请延长侦查期限。总而言之,这30个自然日构成了保障案件依法高效处理的关键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