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属于经济犯罪这一法律领域。具体而言,它被正式确认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所增添的全新罪名。这种犯罪形式主要表现在为他人通过使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广告宣传以及资金结算等多方面的协助服务。在传统的经济犯罪分类方法中,这类犯罪行为常常与经济活动中所存在的非法操作以及不当利益获取紧密相连。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来看,这种犯罪行为侵害了网络秩序及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两个层面的复杂客体。在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上,他们具备明显的故意动机,也就是说在明知他人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为其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而在客观方面,这种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为犯罪行为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多种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宣传、资金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